咏新荷应诏

咏新荷应诏

朝代:南北朝 | 作者:沈约 | 诗词类型:古风

咏新荷应诏原文


勿言草卉贱,幸宅天池中。
微根才出浪,短干未摇风。
宁知寸心里,蓄紫复含红!

咏新荷应诏作者沈约简介

沈约(441-513)字休文,吴兴武康(今浙江省武康县)人。祖父沈林子在宋为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为淮南太守,元嘉末被诛。沈约年幼孤贫,好学习,博览群书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,官至尚书令,封建吕侯。沈约与谢朓、王融同时,是当时文坛上的主要人物。他和谢朓等人开创了「永明体」的新体诗歌,比较讲求声韵格律。他还提出「四声八病」之说,这对于后来格律诗的形成有重要的影响,也影响了诗歌的形式主义的倾向。他曾著有《四声谱》,今已不存。现存的著作有《宋书… 沈约详细介绍咏物, 荷花, 寓人, 抒怀

咏新荷应诏原文及翻译赏析

  荷花是一种多年生水生草本植物,又名莲、芙蕖,古时也称为芙蓉。它那“出污泥而不染”的品性,素来为人墨客们所赞颂,用以自喻和他喻。此诗即是其中的一首。   诗的一、二句以议论入题,针对人们因荷花是草卉而轻贱它的心理而发。天池,本谓神话中的瑶池。此诗是“应诏”之作,故这里“天池”应指皇宫内的荷池… 查看详情